《钢丝绳用重型套环(GB/T 5974.2-2006)》中的本部分代替GB/T 5974.2-1986{钢丝绳用重型套环》。本部分与GB/T 5974.2-198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前言";--增加了4.3:"需要时套环表面可进行防护处理,具体处理要求根据供需双方协议确定";--技术要求中"套环的最大承载能力应不低于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修改为"套环的最大承载能力应不低于公称抗拉强度为1870 MPa圆股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增加了第5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中增加了抽样方法的内容;--原标准第3章"标志"中"在每个套环上,应有永久性的、字迹清晰的公称尺寸和制造单位商标的标志"修改为"在每个套环上,应有永久性的、字迹清晰的规格、材料和供方名称(或商标)的标志";--增加了"包装、运输和储存"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