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建筑的工作房间和工业建筑作业区域内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而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
2房间或场所内的通道和其他非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作业区域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
3在有彩电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其主摄像方向上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场地垂直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宜小于0.4;
2)场地平均垂直照度与平均水平照度之比不宜小于0.25;
3)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宜小于0.5;
4)观众席前排的垂直照度不宜小于场地垂直照度的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