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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服务: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2015/04/022663 作者:佚名
导读:(一)定期回访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时,应进行定期回访。为此,应制定工程保修期回访计划及检查内容,并报建设单位批准。保修期期间,应按保修期回访计划及

(一)定期回访

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时,应进行定期回访。

为此,应制定工程保修期回访计划及检查内容,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保修期期间,应按保修期回访计划及检查内容开展工作,做好记录,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

遇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到场,分析原因和责任,并妥善处理,将处理结果报建设单位。

保修期相关服务结束前,应组织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编制检查报告,作为工程保修期相关服务工作总结内容一起报建设单位。

(二)工程质量缺陷处理

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分析,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还应监督实施过程,合格后予以签认。

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报建设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应注意以下内容:

(1)修复工程费用核实应以各方确定的修复方案作为依据;

(2)修复质量合格验收后,方可计取全部修复费用;

(3)修复工程的建筑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价格应按正常的市场价格计取,所发生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数量一般按实结算,也可按相关定额或事先约定的方式结算。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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