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面:
(1)合理的专业结构。
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人员要配套,以满足项目各专业监理工作要求。
当监理的工程局部有特殊性或建设单位提出某些特殊监理要求而需要采用某种特殊监控手段时,可将这些局部专业性强的监控工作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来承担,这也应视为保证了监理人员合理的专业结构。
(2)合理的技术职称结构。
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
(二)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基本职责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下列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及工程索赔等重要职责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4.监理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