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并有以下的规范:
《材料与焊接规范》2006出版说明2006年02月08日
《材料与焊接规范》是中国船级社规范体系中的一份材料和焊接方面的基础性规范。为中国船级社大部分结构或建造规范所引用。本次修订再版的《材料与焊接规范》(2006)(以下简称本规范)是在98版的基础上,合并了2001、2003和2004年三份修改通报,再修改而成的。
为了表明修改的状况,以便于日后了解规范的生效日期。在本次修订的规范中对自2001年以来规范条文有实质性修改的条款标以修改日期,对勘误性质的修改则不作标注。
本规范完整地纳入了至2004年底通过的和部分2005年通过的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有关材料与焊接方面的统一要求。
为实现本社产品检验制度纳入规范的要求,本版《规范》将原《材料与焊接规范》的总则部分用新第0篇入级规则所替代。在该篇中明确了产品检验的流程的要求。
在第1篇金属材料中增加了复合钢板的屈服强度和腐蚀试验的要求;同时对锻钢件的化学成份和力学性能等级范围进一步扩展,特别是对对作为舵杆的锻钢件的成份作出明确的规定。
为适应目前船舶行业中塑料材料的应用越来越普遍的现象,首次在规范第2篇非金属材料中对塑料材料提出了一般性要求(新增第2章),同时也规定了具体的试验方法的应用建议。同时也根据中国工业水平的发展,对原先的纤维增强塑料进行了整理,对内容作了较大程度的增删,对成型车间的要求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和成型工艺中加入了夹层板的新内容。
第3篇焊接则是在2010年调整奥氏体不锈钢和双相不锈钢结构材料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分析参考了各船级社规范、中国国家标准、和相关实物性能指标后,调整了相应配套的焊接材料内容,成为新的一节。同时根据IACS5月通过的W26《铝合金焊接材料的要求》统一要求,增加了新的铝合金焊接材料,调整了与规范中铝合金材料的相应配套的焊接材料内容。
各种焊接方法都会产生某些有害因素,不同的焊接工艺,其有害因素亦有所不同,大体有弧光辐射、烟尘、有毒气体、高温、高频电磁场、射线和噪声等七类。可分为物理因素一弧光、噪声、高频电磁场、热辐射、放射性;化学因素一烟尘、有毒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