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高度乙类、丙类高层建筑的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
全部落地剪力墙--非抗震、6度、7度、8度、9度抗震时,分别为150、140、120、100、60m
部分框支剪力墙--非抗震、6度、7度、8度抗震时,分别为130、120、100、80m,9度抗震时不宜采用
A级高度甲类高层建筑的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
6度、7度、8度抗震时,将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级后,按乙类、丙类建筑采用,9度抗震时,应专门研究 。
B级高度乙类、丙类高层建筑的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
全部落地剪力墙--非抗震、6度、7度、8度抗震时,分别为180、170、150、130m 。
部分框支剪力墙--非抗震、6度、7度、8度抗震时,分别为150、140、120、100m 。
B级高度甲类高层建筑的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
6度、7度抗震时,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级后,按乙类、丙类建筑采用,8度抗震时,应专门研究。
A级高度--非抗震、6度、7度、8度、9度抗震时,分别为6、6、6、5、4
B级高度--非抗震、6度、7度、8度抗震时,分别为8、7、7、6
竖向规则检查侧向刚度:
除顶层外,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 ≤ 相邻下一层的25%
楼层承载力:A级高度--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 (宜)≥ 相邻上一层的80%
薄弱层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 (应)≥ 相邻上一层的65%
B级高度--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 (应)≥ 相邻上一层的75%
竖向连续:竖向抗侧力构件(柱、抗震墙、抗震支撑)的内力不得由水平转换构件(梁等)向下传递
水平位移验算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最大层间位移角 ≤ 罕遇地震作用下的薄弱层层间弹塑性位移角 ≤ 1/120
舒适度要求
高度超过150m的高层建筑,按10年一遇的风荷载取值计算的顺风向与横风向结构顶点的最大加速度限值为:住宅、公寓 0.15 m/s2,办公、旅馆 0.25 m/s2
伸缩缝
1. 最大间距:现浇 45m,装配 65m
2. 可适当放宽最大间距的条件:
① 顶层、底层、山墙和纵墙端开间等温度变化影响较大的部位提高配筋率
② 顶层加强保温隔热措施,外墙设置外保温层
③ 每隔30~40m留出后浇带,带宽800~1000mm,钢筋采用搭接接头,后浇带砼两个月之后浇灌
④ 顶部楼层改用刚度较小的结构形式,或顶部设局部温度缝,将结构划分为长度较短的区段
⑤ 采用收缩较小的水泥,减少水泥用量,砼中加入适宜的外加剂
⑥ 提高每层楼板的构造配筋率,或采用部分预应力混凝土
防震缝
1. 最小宽度:按框架结构的50%取用,但不宜小于70mm。框架结构防震缝最小宽度规定为:高度≤15m的部分,70mm;超过15m的部分,6度、7度、8度、9度相应每增加高度5m、4m、3m、2m,缝宽加宽20mm。
2. 缝两侧结构体系不同时,按不利情况确定,缝两侧房屋高度不同时,按较低房屋高度确定。
3. 缝沿房屋全高设置,地下室和基础可不设,但在与上部防震缝对应处应加强构造和连接。
4. 相邻结构基础存在较大沉降差时,宜加宽防震缝
宜双向布置,尤其是抗震时应避免单向布置
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成列布置。一、二、三级抗震时,底部加强部位不宜采用错洞墙,且所有部位不宜采用叠合错洞墙
墙肢长度不宜超过8m,且墙段总高与墙肢高度之比应大于2。当墙肢较长时宜开设洞口,各墙段间设置弱连梁应避免楼面梁垂直支承在无翼墙的剪力墙的端部。
构件截面长边与短边之比大于4时,宜按墙的要求进行设计(《砼规》10.5.1)
矩形截面独立墙肢的长度与厚度之比不宜小于5 ,当其比值小于5时--其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压比限值,当一、二级抗震时,应较正常墙肢的相应值减0.1,三级抗震时为0.6 ,当其比值不大于3时--宜按框架柱进行设计,但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变,且箍筋宜沿全高加密。
一、二级抗震时,底部加强部位 ≥ 其他部位 ≥ (《砼规》11.7.9 / 1)补充:当墙端无端柱或翼墙时,≥ 层高的1/12 。 三、四级抗震时,底部加强部位 ≥
其他部位 ≥ 非抗震时,≥ 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进行墙体的稳定计算(高规附录D, 剪力墙井筒中,分隔电梯井或管道井的墙肢截面厚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160mm。 截面尺寸还应符合受剪要求 , 剪力墙的厚度不宜小于楼层高度的1/25(《砼规》10.5.2)
一般剪力墙 底部加强部位--三级抗震无规定、二级抗震0.6、一级(7、8度)抗震0.5、一级(9度)抗震0.4
其他部位--无规定
短肢剪力墙 各部位统一规定为三级抗震0.7、二级抗震0.6、一级抗震0.5,一字形墙应各降低0.1
≥C20,带筒体和短肢剪力墙的结构≥C25
竖向和水平钢筋不应单排设置:截面厚度hw ≤ 400 时,可双排配筋; 400 ≤ 截面厚度hw ≤ 700 时,宜三排配筋; 截面厚度hw ≥ 700 时,宜四排配筋。
短肢剪力墙的全部纵向配筋率--底部加强部位 ≥ 1.2% ;其他部位 ≥ 1.0%。
墙肢每端的竖向钢筋不宜少于4φ12或2φ16,该处对应的拉筋直径不小于6mm(间距250mm)(《砼规》10.5.8)
非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端部构造配置不少于4φ12的纵筋,沿纵筋配置不少于直径6mm、间距250mm的拉筋(《高规》7.2.17/5)----同上条
纵筋搭接长度:≥ laE 和 la(抗震和非抗震)
一般剪力墙:
最小配筋率: 一、二、三级抗震时,0.25% ;四级和非抗震设计时,0.20%
间距:≤ 300mm;直径:≥ 8mm,但 ≤ 墙肢厚度的1/10
以下特殊部位的剪力墙的分布钢筋应加强,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25%,间距不应大于200mm
房屋顶层剪力墙 长矩形平面房屋的楼梯间和电梯间剪力墙 端开间的纵向剪力墙 端山墙
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部位,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应适当加强(《砼规》10.5.9)
水平分布钢筋搭接
搭接接头间距:同排水平分布筋搭接接头之间的水平净距 ≥ 500mm ,上、下相邻水平分布筋搭接接头之间的垂直净距 ≥ 500mm ,搭接长度:≥ 1.2 laE 和 1.2 la(抗震和非抗震)。 竖向分布钢筋搭接,搭接接头间距:可在同一高度搭接,搭接长度:≥ 1.2 laE 和 1.2 la(抗震和非抗震)。
间距不应大于600mm,直径不应小于6mm(一般取为φ6@600)
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以外的拉筋间距应适当加密(一般取为φ6@400)
构造边缘构件阴影区域内拉筋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纵向钢筋间距的2倍(《砼规》11.7.16)
约束边缘构件的设置范围:一、二级抗震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部
构造边缘构件的设置范围:一、二级抗震的剪力墙其他部位的墙肢端部,三、四级和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全部部位的墙肢端部 , 在设置约束边缘构件的范围内,若墙肢底截面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压比小于下述的规定值,可按构造边缘构件设置(《抗震规范》6.4.6/1)(《砼规》11.7.4)-- 一级抗震(9度)0.1、一级抗震(8度)0.2、二级抗震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