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干混砂浆在推广使用过程中遇见种种阻力,但是其代替现场拌合砂浆的历史必然性难以改变的,2004年北京市政府正式提出鼓励应用干混砂浆等商品砂浆,并且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规定。2004年1月1日起全上海全部应用商品砂浆。2005年3月30日广州建设委员会发文《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推广使用干混砂浆和预拌砂浆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05]126号)要求:财政性投资工程使用砂浆的,要优先使用干混砂浆和预拌砂浆;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新开工的工程申报市级以上质量样板及文明施工样板的,应当将是否使用干混砂浆和预拌砂浆作为考核评定的条件之一。2007年6月6日,由商务部等国家六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 [2007]205号):将分期分批开展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工作(家装等小型施工现场除外)。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北京等10个城市从2007年9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第一批);重庆等33个城市从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第二批);长春等84个城市从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第三批)。成都从2009年7月1日起在三环路内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2009年12月1日起在五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从多个地区的推广进展来看,干混砂浆就像商品混凝土的发展一样,其必将迎来灿烂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