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家具有广、狭二义。
广义的明式家具,着重一个“式”字,不管制作于明代或明以后何时,也不论贵重材质和一般材质,只要具有明代家具风格,皆称之“明式家具”。
狭义则指明代至清代前期材美工良,造型优美的家具。我们要介绍的是后者。明代社会稳定,农业和手工业发达,工匠获得更多的自由,尤其是明中后期,商品丰富,流通渠道广泛,外贸开放,从而使大城市、城镇经济迅速兴起,尤以江南与南海地区最为显著。明清时期,此两地成为家具的重要产地,其实是和这些地区商品经济发达是有直接联系的。明范濂《云间据目抄》中有这样一条:“细木家伙,如书桌禅椅之类,余少年曾不一见,民间止用银杏金漆方桌。自莫廷韩与顾、宋两家公子,用细木数件,亦从吴门购之。隆、万以来,虽奴隶快甲之家,皆用细器,而徽之小木匠,争列肆于郡治中,即嫁妆杂器,俱属之类。纨绔豪奢,又以椐木不足贵,凡床橱几桌,皆用花梨、瘿木,乌木、相思木与黄杨木,及其贵巧,动费万钱,亦俗之一靡也。尤可怪可,如皂快偶得居止,即整一小憩,以木板装铺,庭蓄瓮鱼杂卉,内则细桌拂尘,号称书房,竟不知皂快所读何书也。”由此可窥得明代后期苏、松地区家具与民风之一斑。
明代家具按其功能,可以分为五大类:
一、 几案类:包括桌案与几,是五大类中品种最多的一类。大概可分为:
1、炕桌、炕几、炕案
2、香几
3、酒桌、朱桌
4、方桌
5、条桌案(条几、条桌、条案)
6、宽桌案(书桌、画案)
7、其它桌案(月牙桌、扇面桌、棋桌、琴桌、抽屉桌、供桌、供案)
二、 床榻类:只有床身,上面没有任何装置的卧具称之为“榻”,有时亦称为“床”或“小床”;床上后背及左、右三面安围子的叫“罗汉床”;床上有立柱,柱间安围子,柱子承顶子的叫“架子床”。
三、 椅凳类:椅凳类包括了不同种类的各式坐具。如:
1、杌凳(无束腰杌凳、有束腰杌凳、四面平杌凳等)
2、坐墩3、交杌,俗称马扎,可以折叠,便于携带。
4、长凳(条凳、二人凳、春凳)
5、椅(靠背椅、扶手椅、圈椅、交椅等)
6、宝座(只有宫廷、寺院才有,而非一般家庭用具)
四、框架类:此类家具,或以陈设器为主,或以储藏器为主,或一器兼用。可分为:
1、架格。即以立木为足,取横板将空间分隔成多层的家具,有书架、物架、多宝格等。
2、亮格框,即架框结合在一起的,常见形式是架格在上,框子在下,齐人高或稍高。
3、圆角框。
4、方角框。
五、 屏联类。
关于明代家具风格,著名家具研究专家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的‘品’与‘病’》一文中,仿司空图《诗品》、黄钺《画品》及沈约“八病”说,将明代家具列成“十六品”和“八病”,现简述如下: 十六品:1、简练 2、淳朴 3、厚拙 4、凝重 5、雄伟 6、圆浑 7、沉穆 8、秾华 9、文绮 10、妍秀 11、劲挺 12、柔婉 13、空灵 14、玲珑 15、典雅 16、清新 八病:1、繁琐 2、赘复 3、臃肿 4、滞郁 5、纤巧 6、悖谬 7、失位 8、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