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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消防水箱容积规定

2018/06/19451 作者:佚名
导读: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T,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时,不应小于50T,当建筑高度大于150米时,不应小于100T.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T,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时,不应小于36T.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T. 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T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T,大于25L/S时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T,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时,不应小于50T,当建筑高度大于150米时,不应小于100T.

  2.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T,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时,不应小于36T.

  3.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T.

  4. 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T

  5.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T,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T

  6.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小于30000㎡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T,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的商店,不应小于50T,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较大值.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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