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真空镀铝纸"增列新税号为4811.5991。海关总署天津归类分中心主任肖绪泉昨天说,自2008年海关总署开展税则调研以来,国家两个部委为一家民营企业的产品成立课题组、展开实地调研,并最终在《税则》中单独增列子目。
此前真空镀铝纸的商品编码归入税目4811项下,该税目商品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范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出口的真空镀铝纸不仅没有退税,还要以销售额计加征6%的增值税赋。这使得该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仅税赋成本就比同类企业高出20个百分点,严重制约了出口和扩大生产规模。
在税则中为一种商品单独增列门槛很高,此次考虑真空镀铝纸是绿色环保的低能耗产品,符合我国当前的产业政策。这个改变也将推动国内相关行业的技术改进和产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