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6.1.2、6.3、6.5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句容市科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苏州市兴邦化学建材有限公司、苏州市广卫特种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无锡市鑫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无锡市东鑫砼制品有限公司、江西东润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信鸽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潍坊正奇管业有限公司、南京恒坤混凝土预制品有限公司、武汉市百通井盖制造有限公司、余姚市盛泰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浙江长兴昌林钢纤维混凝土制品厂、合肥市格林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红业五龙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市神舟管道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胥江塑料厂、厦门市晟路建材有限公司、昆明顺弘水泥制管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