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所有作业场所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凡本规范引用有关标准时,甲醇燃料按汽油执行该标准的要求。
4.2所有从业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工艺过程中所接触化学品的理化特性,熟练掌握发生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方法。作业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常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场所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4.3进入作业场所内各类作业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衣服、鞋帽等,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4.4甲醇燃料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
4.5每次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面部和手部。
4.6严禁用嘴吸甲醇燃料。
4.7当甲醇燃料溅到皮肤上或眼睛中时应用清水冲洗,如有需要应及时就医。
4.8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4.9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用明火照明和接打手机。
4.10甲醇燃料调配中心和甲醇燃料储存库应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4.11所有防雷防静电设备、接地装置、测试仪表及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测、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4.12甲醇燃料发生泄漏时,应及时切断上游阀门并采用针对性手段堵漏,对泄漏液体进行合理回收和处理,严禁使用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器材进行回收,同时应采取个人防护,严防中毒事故发生。回收后用沙土覆盖泄漏地面,待充分吸收残液后将沙土清除干净。
4.13甲醇燃料调配中心和甲醇燃料储存库应配备两套及以上重型防护服。
4.14作业场所应按GB2894、GB15630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