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铅锌冶炼的烟气应采取负压工况收集、处理。对无法完全密闭的排放点,采用集气装置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气象条件,采用重点区域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二)鼓励采用微孔膜复合滤料等新型织物材料的布袋除尘器及其他高效除尘器,处理含铅、锌等重金属颗粒物的烟气。
(三)冶炼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应进行回收,生产硫酸或其他产品。鼓励采用绝热蒸发稀酸净化、双接触法等制酸技术。制酸尾气应采取除酸雾等净化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鼓励采用氯化法、碘化法等先进、高效的汞回收及烟气脱汞技术处理含汞烟气。
(五)铅电解及湿法炼锌时,电解槽酸雾应收集净化处理;锌浸出槽和净化槽均应配套废气收集、气液分离或除雾装置。
(六)对散发危害人体健康气体的工序,应采取抑制、有组织收集与净化等措施,改善作业区和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