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中的建筑材料管理:材料存放发放管理
材料购回至使用是有一定时间差的。在这段时间内,应加强材料存放管理,不能因保管不善而降低使用寿命。主要应注意两点:
其一,专门库房,妥善存放。建筑材料应存放于符合要求的专门材料库房,否则,会降低材料的使用寿命。如钢材、水泥等材料,应避免潮湿、雨淋。钢材(及制作成品)堆放在潮湿的地方或被雨淋,会很快被氧化锈蚀,从而影响其使用寿命;水泥回潮或被雨水冲淋了,那根本是不能使用的。
其二,标识清楚,分类存放。一个建筑工地所用材料较多,同一种材料有诸多规格,比如钢材从直径几毫米到几十毫米几十个品种,又有圆钢和带肋之别;水泥有标号高低之不同,又有带R与不带R、硅酸盐、矿渣、立窑、悬窑之别,建筑物的不同浇灌部位,其设计标号是有差别的,绝不能错用、混用。
另外对于材料的发放,不论是项经部、分公司还是项目部仓库物资的发放,都要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项目部的物资耗用应结合分部、分项工程的核算、严格实行限额/定额领料制度,在施工前必须由项目施工人员开签限额领料单,限额领料单必须按栏目要求填写,不可缺项。对贵重和用量较大的物品,可以根据使用情况,凭领料小票分多次发放。对易破损的物品,材料员在发放时需作较详细的验交,并由领用双方在凭证上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