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项目的设备材料管理:开箱检验
绝对禁止非开箱人员任意开箱。开箱工作应在业主供应处统一组织下,按计划安排开箱,一般应提前一周天排出开箱计划,通知各相关单位,以便邀请商检、供货商代表及有关人员参加。
开箱检验,首先应对包装进行检查,确定有无损坏和开启、划痕等异常现象,开箱后检查设备的外观有无碰、卡、拉伤和腐蚀情况。核对口岸检验记录,确认车面点交及运输过程中是否发生新的残损,做好书面记录。
对精密、贵重、特殊的重要设备,开箱检验时应有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开箱最好在室内进行。
根据装箱单及箱内部件标签,清点主机、附机及零部件配件以及配套的电气、仪表、管件、阀门、专用工具和技术资料,逐件核对。
对裸装、捆扎包装的材料应逐件检查(或抽查)几何尺寸。管材要核对材质、规格、管标、压力等级和色标是否一致,管口有无损坏。
开箱检验后,根据实际验收记录,填写开箱检验单,按质验收,对凡是需要索赔或补供的货物,应及时通报。
在接运和开箱检验中发现的短缺、损坏、锈蚀等需要修复或不能使用的应会同外商代表及有关人员共同确认后,由业主供应处通知进口代理办理索赔或补偿手续。
整个开箱的技术要求及开箱的检验项由设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