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进坞后,为确保坞修工作顺利进行,应做到下列要求:
(1)船体搁置在墩木上时,倾斜度不得超过10°~15°。检查墩木、撑木是否牢靠,船体是否均匀地平卧在墩木上,不允许船体搁置处有悬空现象。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向坞修工程师提出,以便及时改止。
(2)坞水泵干后,必须对水线以下的坞修工程项目逐项认真检查,如有增减项目,应报告坞修工程师。
(3)船员必须遵守船坞内部的规章制度。没有坞长同意,不得将物品、水或油品随意移动,不得擅自移动墩木和木撑;不得自行将船上的电线、蒸汽管或水管与厂方接通;不得自行搭跳板和使用炉灶;不得使用船上的卫生设备和将垃圾倒人坞内。
(4)注意防火,各舱室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指派专人看守。
(5)冬季进坞时应排出不必要的舱内存水和主、副机存水,以防冻裂机器设备。机舱等某些必须保温的场所应按需要保温。
(6)在尾轴或螺旋桨拆卸期问应特别注意不让无关人员乱动有关机件,特别是螺旋桨的锁紧螺母。
(7)所有脚手架要牢靠无误,必要之处应设置安全网,冬季增设防滑设施。尤其在检修海底门时要特别留心各阀及格栅的安装要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