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JC/T 558-1994《建筑用轻钢龙骨配件》进行的修订。本标准参照了日本JIS A 6517:2002《建筑用轻钢龙骨》标准。本标准与JC/T 558-1994《建筑用轻钢龙骨配件》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配件原料增加了彩色涂层钢板(带)(见本版的3.1、第5章);
--取消了DU 45承载龙骨和DC 25覆面龙骨相应的配件(1994年版的4.1.2);
--取消了产品分等(1994年版的第5章;本版的第6章);
--取消了喷漆、喷塑层厚度规定(1994年版的5.3.2);
--增加了涂层附着力要求(本版的6.2.2);
--增加了框式吊件(本版6.3表2);
--增加了T型龙骨吊件、挂件和H型龙骨挂件(见本版的图3、图4和6.3表2);
--调整了产品的尺寸要求(1994年版的5.4表4;本版的6.3表2);
--增加了吊件材料的宽度要求及相应的测量方法(本版6.3表2、7.3.2.2);
--调整了吊件、挂件的力学性能要求(1994年版的5.5;本版的6.4);
--增加了镀锌层厚度测量点数(1994年版的6.3.3;本版的7.3.3.1);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C/T 558-1994《建筑用轻钢龙骨配件》。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5)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