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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一般规定

2018/06/1957 作者:佚名
导读: 5.1.1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选择:(1)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2)电网谐波水平。(3)母线短路电流。(4)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5)补偿容量及扩建规划、接线、保护和电容器组投切方式。(6)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7)布置与安装方式。(8)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5.1.2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

5.1.1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选择:

(1)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

(2)电网谐波水平。

(3)母线短路电流。

(4)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

(5)补偿容量及扩建规划、接线、保护和电容器组投切方式。

(6)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

(7)布置与安装方式。

(8)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

5.1.2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的要求。

5.1.3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的电器和导体的稳态过电流,应为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35倍。

5.1.4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外绝缘配合,应与变电所、配电所中同级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一致。

5.1.5 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的组合结构,应便于运输和现场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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