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主要使用材料及要求
2.1.1 井点管:用直径38~55mm钢管,长5~7m,下端1.0~1.8m的同直径钻有φ10mm梅花形孔(6排)的滤管,外缠8号铁丝、间距20mm,外包尼龙窗纱二层,棕皮三层,缠10号铁丝,间距40mm。
2.1.2 连接管:用直径38~55mm的胶皮管、塑料透明管或钢管,每个管上宜装设阀门,以便检查井点。
2.1.3 集水总管:用直径75~127mm的钢管分节连接,每节长4m,每隔0.8~1.6m设一个连接井点管的接头。
2.1.4 滤料:中、粒砂,含泥量小于3%。
2.2 主要工机具
2.2.1 阳极宜选用直径50~75mm钢管(或直径20~25mm的钢筋)。
2.2.2 电动钻机:选用75mm或76.2mm的旋叶式电动钻机。
2.2.3 配套机具设备
2.2.3.1 当采用轻型井点时,机具设备同"1-2轻型井点降水"一节相关规定。
2.2.3.2 当采用喷射井点时,机具设备同"1-3喷射井点降水"一节相关规定。
2.3 作业条件
2.3.1 具有施工所需资料,主要资料包括:施工场地平面图、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基坑的设计资料等。
2.3.2 确定基坑放坡系数、井点布置、数量、观测井位置、泵房位置等。
2.3.3 井点设备、动力、水源及必要的材料准备完毕。
2.3.4 排水沟开挖(或接排水管),附近建筑物的标高观测及防止附近建筑物沉降措施的实施。
2.3.5 夜间施工作业时,施工场地应安装照明设施,在基坑(槽)上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2.4 作业人员
2.4.1 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在入场前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4.2 电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4.3 钳工、运转工:已经过技术培训,并接受了施工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