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点:
(1)具有相同的视觉效果;
(2)不允许存在两个(或以上)有效的电子印章实体,即不允许有备份;
(3)使用管理手续相同;
(4)在满足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电子印章的使用具有和传统印章相同的法律效力。
2.差别:
(1)传统的印章有相关的管理法规,而电子印章的相关管理法规尚未出台;
(2)所基于的防伪技术不同,电子印章所基于的数字签名技术,真正实现了难以假冒,安全性更高;
(3)电子印章通常只用于电子文书;
(4)通过普通打印机将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打印在纸介质上时,其法律效力相当于原件的复印件;
(5)通过专控打印机将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打印在纸介质上时,其法律效力还只限于系统内部。
现阶段电子印章是电子签名技术的一项应用,把电子签名技术变成了人们习以为常的签名盖章方式,比较符合人们传统的信用习惯与诚信体系,对电子签名的应用推广具有一定的价值。
电子印章的具体做法是将电子文书内容的数字签名通过数字水印、加密等技术,使其和电子印章图像进行有效的绑定(如利用隐藏技术将数据隐藏在电子印章的图像中等)。验证电子印章真伪的过程其实就是验证数字签名的过程。只有通过电子签名/验证技术证明与电子印章相关联的电子文书是真实的,电子印章图像才被承认是有效的,否则电子印章不可显示或只能是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图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