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组批:同类型、同规格的电缆管每 8000 根(个)为一批量,不足 8000 根(个)也做 一批。
7.2 检验分类
7.2.1 出厂检验
产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表 2 中 1~8 项。
7.2.2 型式检验
按表 2 做全项检验,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时;
b) 工艺、原料改变时。
7.3 到货检验 对于每一批次,需方有权随机抽样,送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或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检验项目如下:
检验项目 |
外观 |
颜色 |
针孔 |
弯曲 |
压扁 |
冲击 |
附着力 |
膜厚 |
7.4 质量判定
产品经检验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产品合格。若检验中出现不合格项,可双倍抽样复验,复
验结果仍出现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