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沥青油毡瓦应用中一些问题的思考。1. 按标准规定,该产品至少在2.8 mm以上的厚度方可算合格,但市面上有不足2.8mm厚的产品在流通。不足2.8mm厚的产品粗砂粒压入深度太深,就可能接触甚至伤及玻纤层,使油毡瓦不能防水。此外,这类瓦即使砂粒粘结牢固,但其可溶物含量太少,造成防水耐久性下降。2 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力度不够。无新标准时,无论是进口产品或本地产品均应执行JC/T 503-92标准,该标准是一种最低的推荐性的限制,但施工方、设计方、甲方及监理均未引起重视,有未达到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可能会造成"平改坡"中的隐患。
我国颁布的GB/T 18378-2001《防水沥青与防水卷材术语》国家标准第3.30条对"沥青油毡瓦"概念已予以正名。该条术语采用"沥青油毡瓦"为名,此为全称。通常也有将其简称为"油毡瓦"的,不会引起误解,因为我国的油毡都是以沥青为涂盖料的。不过,应在正式的书面文件上,如标准、设计说明、订货合同、专利文件等,使用其全称,以免误解。将完成的"油毡瓦"国家标准,也建议其使用全称, 以与GB/T18378-2001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