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0月,铁道部大桥工程局(简称大桥局)提出设计文件,同年11月作了修改设计。
采用铁道部第四设计院(简称铁四院)410队勘测所定的方案,自1509.882-1510.371公里的中心线连成直线,作为该桥的中线。该桥设在直线平坡段。
铁四院410队定测线路桥头路肩标高为129.35米,(即两端隧道和线路的控制高程),据此计算桥上轨底标高为130.16米,比最高洪水位推算的计算桥高高出5.05米。
按5级航道。航运部门要求通航净跨不少于60米,净高5.5米。
自北至南为1孔64米加3孔80米连续下承低合金钢栓焊桁梁,5孔31.7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共9孔。
采用重型墩台,桥墩酌加构造钢筋,以提高抗冲撞能力。
在铁路桥两侧,与铁路线并列。每侧公路车道路面宽4.5米,人行道宽1.5米。
桥上设照明、防火设备,1、3、5、8号桥墩安设避雷针,北端安装温度调节器。
钢桁梁和预应力混凝土梁按中-22级,0-4号墩台按中-26级,人行道活载400公斤/平方米,5-9号墩台按中-22级,人行道活载1000公斤/平方米。公路活载等级按汽-13级设计,拖-60检算,人行道活载300公斤/平方米。船撞力顺水流方向100吨,顺桥方向5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