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灯具的含义:在中国红蓝色标志灯具为警用,黄色标志灯具为工程抢险专用、蓝色标志灯具为急救专用,红色为消防专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文规定,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对于非法使用标志灯具的处罚:
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010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的GB13954-2009
标志灯具:WARNING LAMPS 安装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上,为其提供警告、警戒、危险、紧急灯标志信号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