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8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在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2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含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6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含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