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实施细则共划分17个产品单元:
1、防爆电机:中心高≤160mm,或额定功率≤15kW,防爆电机:160mm<中心高≤280mm或15kW<额定功率≤100kW,防爆电机:280mm<中心高≤500mm或100kW<额定功率≤500kW,防爆电机:中心高>500mm 或额定功率>500kW。
2、防爆电泵类
3、防爆配电装置类、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
5、防爆起动器类
6、防爆变压器类
7、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
8、防爆插接装置
9、防爆监控产品
10、防爆通讯、信号装置
11、防爆空调、通风设备
12、防爆电加热产品
13、防爆附件、Ex元件
14、防爆仪器仪表类
15、防爆传感器
16、安全栅类
17、防爆仪表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