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8日,苍梧县人民政府与广东省连南县连上水电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东安江流域梯级电站开发建设协议书》。明确了苍梧县沙头镇东安江流域枫木陂以上部分水力资源由广东省连南县连上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在苍梧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开发和经营期限五十年。
苍梧县东安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属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其中包括苍梧县沙头镇的新建水电站,原广东省连南县连上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除外),按照《组建苍梧县东安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合同书》的相关条款,由苍梧县东安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