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道路是新建道路,需对沿线旱地、果园、水塘以及房杂地进行清表、清淤换填处理。一般填方路段填表土0.5~1.0m,其中耕植土路段暂定为0.8m,房杂地路段清建筑垃圾暂定1m(具体清表及清建筑垃圾厚度以施工时实际计量为准,原则为清除表情植物根系及房屋基础、建筑垃圾,以便土基压实,达到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的压实度标准);水田路段清除表土(或淤泥)后换填毛渣石;其他路段回填素土压实。清表土应结合附近地形进行集中放置,用作道路绿化带及边坡绿化填土使用。
为了满足主路重载车标准,提高路基的压实度及回弹模量,将一段填方路段路的主路上路床0.3米范围换填4%生石灰土,一般填方路段主路上路床换填15cm未筛分碎石。
一般填方路基,边坡坡率采用1:1.5,当地地面横坡大于1:5时,填方路基应挖成宽度不小于2m的台阶,并设4%内向横坡。因下穿汉鄂高速路孙家咀大桥净空的需要,该路段路基设计高程较低,需设置防护提以提高防洪标准,同时,设置悬臂挡土墙调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高程差。防护提的提顶高程为18.51m,提外侧的坡率为1:2,内侧的坡率随非机动车道设计高程变化而变化。TK6+480~TK9+112路段,因该段雨水排放采用管道与明沟排水相结合的方式,所以当该路段填方高度大于2..1m时,采用二级边坡,上级边坡坡率为1:1.5(或1:1.75,适应于水塘段;或1:2.0,适用于改渠路段)。
挖方路段边坡坡率采用1:1.5。挖方合理土方利用到填缺方,以减少本段填挖方差距和本桩利用。
道路沿线地势高低起伏,对于填方高度小于1.5m的低填路段及挖方高度小于0.8m的浅挖路段,设计时考虑从原地面挖至路床底(即路槽一下0.8m范围内换填4%生石灰土后再施工路面结构部分。
根据本段地基勘察报告,沿线局部路段有0.4~3.5m深的素填土,由于素填土结构疏散,堆积年限短,设计考虑当素填土厚度≤0.8m时,清除素填土,回填合格的路基填料;当0.8m<h<3.5m,清除耕植土后,翻挖原装素填土,掺6%生石灰回填压实。
路基处于水塘路段时,当路基占用水塘面积较大,路基范围内水塘面积较小时,水塘宜废弃,按干塘处理,先将整个水塘抽水放干,请处理及范围内淤泥,然后换填0.6~1.0m的厚毛渣石,再换填素土至路床顶;路基范围外侧用素土整平至塘埂。当路基占用水塘面积较小,水塘仍有保留价值时,在坡脚外侧抽水,路基内侧清淤并分层回填毛渣石至塘埂;常水位+0.5米以下边坡采用浆砌片石防护,工后拆除编织袋围堰。因水塘塘埂处高差较大、坡度较陡,为避免不均匀沉降,将塘埂挖台阶处理,台阶宽度不宜小于2m,设4%向内横坡,分层铺设TGSG双向土工格栅,最后在塘埂顶铺设一层TGSG40双向土埂格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