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路堑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高边坡、不良地质、周边环境复杂路堑工程;
(2)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管线等;
(3)毗邻和施工范围内的既有交通设施;
(4)影响施工的水;
(5)危岩和坡面坡顶危石;
(6)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及爆破施工;
(7)弃土作业。
2 高边坡、不良地质段、周边环境复杂、爆破施工等路堑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 机械设备的管理与防护应符合本规程第3.1.4条的相关规定。
4 路堑工程施工期间,应由专人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情况进行监测、巡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工,撤离机具和人员,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5 路堑开挖前,应先做好引、截、排水和防渗设施。施工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每级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施作坡面防护和排水设施。
6 开挖高陡边坡、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路堑,应先清理危石,修建拦截设施,并设警示标志和专人防护。
7 高处作业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12章的相关规定。清理危石、刷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重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