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牌致力于可持续发展,以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提供清洁能源。 集团有五大核心业务,分别是勘探和生产、油品、天然气和电力、化工、可再生能源。集团下属各公司都是独立运作,但是遵循相同的经营宗旨,这保证了它们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的表现都达到同样的高水准。
壳牌在中国发展业务,已超过一百多年。在十九世纪90年代初,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的始创人马科·森默和森姆·森默兄弟,便已开始把煤油输入中国,并在香港、上海、广州和厦门建立油库。1894年,森默兄弟已用散装油轮运送煤油到上海。同年,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开始进"Crown"牌煤油到中国。(当时内地称这"Crown"的品牌为僧帽牌;在香港则称宝盖牌) 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与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原是竞争对手。1903年,两家公司合作经营远东的业务,在伦敦成立亚细亚火油公司。
壳牌整体业务分为上游、下游以及项目和技术部,壳牌润滑油隶属于壳牌下游业务中的油品与化工部分,而壳牌工业润滑油是壳牌在工业领域润滑油品的总称。作为全球最大的润滑油生产商和供应商,壳牌润滑油品牌的油品销售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是润滑油行业的佼佼者(数据来源:克莱恩公司):自2006年起,壳牌连续第5年蝉联全球最大的润滑油生产和供应商;在2010年,壳牌润滑油在全球的市场份额达到13.4%;在全球范围内,共有61个润滑油调配厂,10个基础油生产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