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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知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规定

2015/04/071845 作者:佚名
导读:1系统的供电电源应采用220V、50Hz的单相交流电源,并应配置专门的配电箱。当电压波动超出+5%~-10%范围时,应设稳压电源装置。稳压装置的标称功率不得小于系统使用功率的1.5倍。2摄

1系统的供电电源应采用220V、50Hz的单相交流电源,并应配置专门的配电箱。当电压波动超出+5%~-10%范围时,应设稳压电源装置。稳压装置的标称功率不得小于系统使用功率的1.5倍。

2摄像机宜由监控室引专线经隔离变压器统一供电;远端摄像机可就近供电,但设备应设置电源开关、熔断器和稳压等保护装置。

3系统的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方式。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不得与强电的电网零线短接或混接。

4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采用综合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5光缆传输系统中,各监控点的光端机外壳应接地,且宜与分监控点统一联接接地。光缆加强芯、架空光缆接续护套应接地。

6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

7进入监控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和摄像机装于旷野、塔顶或高于附近建筑物的电缆端,应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8防雷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相连时,两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9不得直接在两建筑物屋顶之间敷设电缆,应将电缆沿墙敷设置于防雷保护区以内,并不得妨碍车辆的运行。

10系统的防雷接地与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的规定。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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