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MOOT2-100安装前的准备 4.1.1监控系统的现场器件是成套开关箱柜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二次配套元件,监控系统供货商应与成套厂认真做好产品交接和技术交底工作。 4.1.2监控主机和现场器件在安装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 进行产品外观检查,应外壳光洁,表面无腐蚀、涂层无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件、插接件应无松动。 2. 产品附件、配件、检验合格证应齐全。 3. 产品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4. 按设计图纸核对产品规格无误。 5. 必要时应由供货商向成套厂进行现场器件安装接线的技术交底。 6. 监控主机还应附有监控软件使用说明书和全部系统设备的出厂试验报告。 4.1.3监控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安装单位应具有承接消防电气工程的相应资质)。 4.2 现场器件的安装 4.2.1现场器件的探测器或剩余电流互感器必须按要求的极性方向安装。 4.2.2配电回路的相线和中性线应按同一正方向均匀穿过探测器或剩余电流互感器。 4.2.3保护地线(PE线)不得穿过探测器或剩余电流互感器。 4.2.4配电箱中装有探测器或剩余电流互感器时,其一次线路应按附录3所示要求连接。 4.3主机的安装 4.3.1柜式主机设备宜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柜并排安装,壁挂式主机箱宜设于便于观察和操作的墙面。 4.3.2主机电源应引接消防专用控制电源。 4.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按有关规范和制造厂要求做好系统接地。 4.5 施工布线 4.5.1施工布线应依据下列图纸进行: 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 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各层布线平面图; 3.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接线图。 4.5.2系统总线不应敷设在强电桥架中,在强电井道中敷设时应穿金属管。 4.5.3系统总线与现场器件的连接应采用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4.5.4系统总线的总线隔离器、分支器等配件在井道中的安装距地高度不应低于1.8米,在公共场所安装时,宜设于吊顶上方或距地2.2米以上的侧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