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混砂浆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加水或其他配套组分拌合,不得添加其他成分。
干混砂浆拌合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63-2006《混凝土用水标准》中对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规定。
干混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采用连续式搅拌器搅拌时,应搅拌均匀,并应使砂浆拌合物均匀稳定;
②采用手持式电动搅拌器搅拌时,应先在容器中加入规定量的水或配置液体,再加入混砂浆搅拌,搅拌时间宜为3~5min,且应搅拌均匀。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静停后再拌合均匀;
③搅拌结束后,应及时清洗搅拌设备。
砂浆拌合物应在砂浆可操作时间内用完,且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当砂浆拌合物出现少量泌水时,应拌合均匀后使用。
干混砂浆(预拌砂浆)的施工应用 1/应用范围 干混砌筑砂浆适用于砌筑工程;干混抹灰砂浆适用于抹灰工程;干混地面砂浆适用于地面工程(包括屋面)。 2/加水拌合 加入的水应符合国家应用水标准。不得使用受过污染的水。加水量,拌和时间及拌和方法列表如下:
项目品种 |
加水量范围 % |
拌和方式 |
|
散装 |
袋装 |
||
干混砌筑砂浆 |
15.0-16.5 |
机械搅拌 |
人工搅拌 |
干混抹灰砂浆 |
17.0-18.5 |
机械搅拌 |
人工搅拌 |
干混地面砂浆 |
13.5 |
机械搅拌 |
人工搅拌 |
砂浆储存搅拌设备
3使用方法:
3.1砂浆应随拌随用,从加水搅拌至使用完毕,不超过两小时。
3.2抹灰砂浆和地面砂浆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基层处理,即将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清理干净,必要时洒水润湿。每遍涂抹厚度宜为6-9mm,应待前一遍抹灰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3.3施工方法应按照施工及现场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4当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量增加水量。当气温超过30℃时,必须在一个半小时左右用完。 3.5冬期施工时,干混砂浆加水搅拌后应采取保温措施。温度不宜低于5℃。在硬化期不得受冻。
4储存时间:干混砂浆的保质期为三个月。
干混砂浆(预拌砂浆)的优越性THE ADVANTAGE OF POWDER SAND SYRUP
干混砂浆是一种新型节能绿色建材,性能优越,是现代科技的结晶。干混砂浆与传统配制的砂浆比较具有以下优越性:
1、 产品种类多:可按不同需求提供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干混砂浆,以满足建筑工地的不同要求。
2、 性能好:具有抗收缩、抗龟裂、防潮等特性。
3、 产品质量稳定:干混砂浆是按科学配方电脑计量严格配制而成,均匀性好,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
4、 容易保管:专用设备储存,不怕风吹雨淋,不易失效变质。
5、 使用方便:按下按钮后,自动加水自动搅拌即拌即用。
6、 无环境污染。
7、健康环保:预拌砂浆使用环保生态材料生产,给您的生活带来健康保证。
8、质量稳定:使用预拌砂浆的房子,墙体不空鼓、不开裂,大大提高房子的抗震等级,让您的居住无后顾之忧。
9、节能舒适:使用预拌保温砂浆的房子,节能效果好,冬暖夏凉,四季如春。
10、经济性佳:使用预拌砂浆,更经济、无原材料浪费,让您买到更经济实惠的住房。
新修订的《节能法》将节约资源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建筑业是除了工业和交通,排在第三位的耗能大户,节能潜力巨大,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目光。
无论是对于新建建筑还是改造建筑,预拌砂浆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分,更能大幅度降低建筑的二次施工率,在不断提高人们居住环境舒适度的同时,降低建筑耗能总量,有效缓解能源的供需矛盾,既具有实际经济意义,又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环保价值。
摘要:简要介绍了JG/T230—2007《预拌砂浆》编制的重要性及主要内容;通过试验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各品种砂浆的性能指标,重点论述了预拌砂浆的保水性、黏结强度、抗压强度以及凝结时间等性能要求。
关键词:预拌砂浆;湿拌砂浆;干混砂浆;保水性;黏结强度
中图分类号:TU528.05 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2-3550(2008)01-0090-05
随着建筑业技术进步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提高,现场拌制砂浆日益显示出其固有的缺陷,如砂浆质量不稳定、材料浪费大、砂浆品种单一、文明施工程度低以及污染环境等。因此,取消现场拌制砂浆,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拌砂浆势在必行,它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城市污染、改善大气环境、发展散装水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应用预拌砂浆这一新型建筑材料,预拌砂浆技术已经比较成熟,而且在各级政府部门的积极推动下,预拌砂浆生产厂如雨后春笋般在我国蓬勃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我国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应用。2007年6月6日,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等l0个城市从2007年9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第一批);重庆等33个城市从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第二批);长春等84个城市从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第三批。可见我国对推广应用预拌砂浆采取了坚决的态度,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但预拌砂浆作为一种产品,必须制订出一个在技术上和管理上均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使砂浆商品化做到技术先进、质量保证、经济合理。在这种形势下,建设部于2005年下达了编制行业标准《商品砂浆》的任务,标准编制组成员来自北京、上海、广州等预拌砂浆发展较快、较好的大城市,且多年从事预拌砂浆的研究、开发等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实践经验。该标准现已颁布,标准号为JG/T 230-2007,于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由于“商品砂浆”用语不够规范,故标准更名为《预拌砂浆》。该标准的实施对预拌砂浆的生产和应用以及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将起到十分有力的推动作用。
根据砂浆的生产方式,将预拌砂浆分为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两大类。将加水拌合而成的湿拌拌合物称为湿拌砂浆,将干态材料混合而成的固态混合物称为干混砂浆。
湿拌砂浆包括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和湿拌防水砂浆四种,因特种用途的砂浆黏度较大,无法采用湿拌的形式生产,因而湿拌砂浆中仅包括普通砂浆。干混砂浆又分为普通干混砂浆和特种干混砂浆。普通干混砂浆主要用于砌筑、抹灰、地面及普通防水工程,而特种干混砂浆是指具有特种性能要求的砂浆。考虑到量大面广、技术成熟的砂浆大部分为水泥基,且《预拌砂浆》标准未涉及非水泥基砂浆,因此标准定位于水泥基砂浆。本标准收纳了技术比较成熟、有相应产品标准的十种特种干混砂浆,它们是:瓷砖黏结砂浆、耐磨地坪砂浆、界面处理砂浆、特种防水砂浆、自流平砂浆、灌浆砂浆、外保温黏结砂浆和抹面砂浆、聚苯颗粒保温砂浆和无机集料保温砂浆。
关于预拌砂浆的符号,一是考虑以尽可能简单的符号表征砂浆的信息,二是考虑到与国际接轨,因此,采用英文首字母表示。湿拌砂浆和普通干混砂浆采用两位符号,特种干混砂浆采用三位符号。虽然有些特种干混砂浆现行产品标准中规定了其符号,但各行标的依据不统一,因此,为了规范预拌砂浆的符号,并能更好的与国际进行交流,本标准做了统一规定。
预拌砂浆所涉及的原材料较多,除了通常所用的胶凝材料、集料、矿物掺合料外,还需根据砂浆性能掺加保水增稠材料、添加剂、外加剂等材料,使得砂浆的材料组成少则五六种,多的可达十几种。由于砂浆是与基体共同构成一个单元,只要砂浆与基体一接触,砂浆就会被基体吸去水分,同时砂浆外表面也向大气中蒸发水分,因而砂浆的保水性和黏结强度就显得尤其重要。
为了使砂浆获得良好的保水性,通常需要掺入保水增稠材料。保水增稠材料分为有机和无机两大类,主要起保水、增稠作用,它能调整砂浆的稠度、保水性、黏聚性和触变性。常用的有机保水增稠材料有甲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羟乙基甲基纤维素等,以无机材料为主的保水增稠材料有砂浆稠化粉等。大多数保水增稠材料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而且有机保水增稠材料的种类较多,每种又有不同的性能(如黏度),因此本标准
规定,采用保水增稠材料时,必须有充足的技术依据,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有标准的应执行相应标准,如用于砌筑砂浆的增塑剂应符合JG/T l 64—2004《砌筑砂浆增塑剂》的规定。特种干混砂浆都要求有较高的黏结强度,这可通过掺加可再分散乳胶粉来提高砂浆的黏性,它也是干混砂浆中重要的添加剂之一,而可再分散乳胶粉种类繁多,且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因此本标准规定使用其应有充足的技术依据,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此外,特种干混砂浆中通常还掺加一些填料,如重质碳酸钙、轻质碳酸钙、石英粉、滑石粉等,其作用主要是增加容量,降低生产成本,这些惰性材料通常没有活性,不产生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