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从这个角度看,国家是在严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非必要,不使用。虽然上述添加剂毒性很低,但在大米生产工艺上并无必要,应该撤销。
尽管在卫生部的情况说明中未明确在大米中有无必要使用这些添加剂,但王竹天表示,依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要求,如果某种食品添加剂不再具有技术必要性,或者有新的科学证据表明存在安全隐患的,卫生部将及时组织重新评估。
他强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不得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效果情况下应当尽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的用量。
鉴于此前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已因"非必要"而被撤销,业内人士乐观预计大米添加也很可能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