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是正确归集、分配和计算工程成本的基础和前提,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前已述及。为了对各项生产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划清有关费用的界限,正确计算工程成本,需要设置成本核算科目,成本核算科目同时还是填制会计凭证和设置、登记账簿的依据。根据工程施工生产费用的特点和成本核算要求,成本核算科目可以设置“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间接费用”等科目。
1.“工程施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等)设置二级科目,用于阳集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费用以及分配计入的生产费用。已完工程施工生产费用转入工程结算成本(产成品成本)。
2.“机械作业”科目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应按承包工程和机械类别设金二级科目归集有关生产费用;然后按照受益对象(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分配计入“工程施工”等科目。
3.“辅助生产”科目核算企业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产品生产、机械作业、专项工程等生产材料物资、提供劳务(如设备维修、构件现场制作、固定资产清理、风水电供应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然后按照受益对象(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科目。
4.“间接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现场性费用支出,分配以后转入有关“工程施工”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