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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加压供水适用情况

2018/06/1996 作者:佚名
导读: 公建高度超过12米,住宅楼超过6层的,必须设计和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商住混用的住宅楼底商在两层或以上的按公建对待。

公建高度超过12米,住宅楼超过6层的,必须设计和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商住混用的住宅楼底商在两层或以上的按公建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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