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联合制定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附件,今日予以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电子招标投标市场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三大平台,以及分类清晰、功能互补、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最终实现所有招标项目全过程电子化。
基于企业内部网络和外部互联网,建立一个多方、多部门、多层级协同工作的物资采购网上招投标平台,全面实现网上招投标。
建立物资供应商信用及准入控制机制,对中标人进行跟踪监管和闭环管理,促进和物资供应商重视诚信,重视竞争,促进中标人不断提高履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