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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式轮廓标修改后安全性及实用性比较

2018/06/19189 作者:佚名
导读: (1)原设计柱体砼量为0.02 m³ /条, 修改后柱体砼量为0.0238 m³/条,这样柱体砼量每条增加 0.0038 m³。同时将一般设计采用8 主筋改为10 ,配筋6.5 保持不变。经试验证明,修改后柱体在同等条件下抗破坏机械性能比原柱体提高 1倍多。(2)原设计柱体埋置深度仅为200 mm,但外露部分为1050 mm,造成埋置深度与外露部分长度比例失衡。一旦受力,容易造成柱体断裂。修

(1)原设计柱体砼量为0.02 m³ /条, 修改后柱体砼量为0.0238 m³/条,这样柱体砼量每条增加 0.0038 m³。同时将一般设计采用8 主筋改为10 ,配筋6.5 保持不变。经试验证明,修改后柱体在同等条件下抗破坏机械性能比原柱体提高 1倍多。

(2)原设计柱体埋置深度仅为200 mm,但外露部分为1050 mm,造成埋置深度与外露部分长度比例失衡。一旦受力,容易造成柱体断裂。修改后,在确保柱体反射器离地面高度不变情况,将柱体埋置深度增加至 350 mm,柱体外露部分缩短至900 mm,这样柱体埋置深度增加150 mm,柱体外露减少了 150 mm ,将柱体埋置深度与外露部分长度比例缩小,增大柱体稳定性及安全性,减少柱体破坏性。

(3)原设计基础施工时,需将基础底面挖至450 mm ×450 mm 才能作垫层施工。但基础施工尺寸仅为250 mm×250 mm,小于垫层尺寸。施工完毕后,需将柱体下端周边200 mm垫层底面大于基础底面部分回填土,并将回填土夯实才达到要求,发挥基础埋置作用。但在现实施工中,由于有些施工队伍质量意识不强或夯实不到位 ,造成基础施工完毕后,没有按要求将该部分回填土夯实。本来基础埋置深度就只有200 mm,如果没有将该200 mm回填土处理,那么柱体稳定性显得更差。修改后,将基础底面改为 350 mm×350 mm,且保证砼基础与垫层底宽一致,避免回填土方,减免不规范施工给基础埋置带来危害,增大基础施工安全性及方便性。

(4)建议在各等级公路上选用钢筋混凝土材料制作柱体的轮廓标比较经济适用。在封闭式的高等级公路上 ,也可选用 PVC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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