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北京规定新建改建四层以上住宅须设电梯

2015/04/101083 作者:佚名
导读:从2015年3本月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的四层(含)以上住宅,均须设置电梯、紧急呼叫装置、扶手等,以符合住宅适老性设计要求。北京市规划委表示,全市新建、改建、扩建

从2015年3本月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的四层(含)以上住宅,均须设置电梯、紧急呼叫装置、扶手等,以符合住宅适老性设计要求。

北京市规划委表示,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四层(含)以上住宅的,均须进行适老性设计。各设计单位在进行住宅项目适老性设计时,除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外,在设计说明中须注明电梯规格、位置,并在设计中预留设置紧急呼叫装置和安装扶手的条件。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规划时,应对住宅项目报批图纸中的适老性设计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图纸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其修改。该要求自3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取得规划条件,但尚未办理设计方案审查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也应执行。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