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及钢绞线
1.主控项目
(l)钢筋和钢筋加工件的品种、规格、质量、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钢筋、预应力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3)钢筋表面必须清洁,不得有裂缝、断伤、刻痕。
(4)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受力钢筋,其强度应满足现行规范的规定要求。
(5)无粘结预应力筋的涂包质量应符合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标准的规定。
2.一般项目
(1)钢筋应平直,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2)预应力筋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对有粘结预应力筋展开后应平顺,不得有弯折,表面不应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和油污等;对无粘结预应力筋护套应光滑、无裂缝,无明显褶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