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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加氢石油树脂包装与储运

2018/06/19137 作者:佚名
导读: 每袋出厂的产品均应在明显部位注明商标、生产厂名、合格、批号、生产日期、贮存期、执行标准号等。本产品应包装在内衬塑料袋的三层复合纸袋中,每袋净含量为( 25 ± 0.25 ) kg 。产品运输和贮存中要避免日晒、雨淋。产品为非危险品。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在上述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从生产之日起为 2 年。超过保质期,按本标准试验方法进行全项检验,按 5.5 判定规则进行判定。

每袋出厂的产品均应在明显部位注明商标、生产厂名、合格、批号、生产日期、贮存期、执行标准号等。

本产品应包装在内衬塑料袋的三层复合纸袋中,每袋净含量为( 25 ± 0.25 ) kg 。

产品运输和贮存中要避免日晒、雨淋。产品为非危险品。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

在上述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从生产之日起为 2 年。超过保质期,按本标准试验方法进行全项检验,按 5.5 判定规则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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