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范围
(一)201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我局颁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2012年1月1日后取得的新证无须参加年检;2011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取得许可证但因变更或者续证在2012年1月1日后取得许可证的,需要年检);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包括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并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局备案的跨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8]
1 、单位介绍信
2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含法人代表身份证,所有股东身份证, 若股东是企业法人
需要营业执照。)
3 、公司章程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4 、关于开办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申请
5 、申办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6 、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电话。
7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用户入网责任书。
8 、上级单位批准成立申办单位的批准文件,上级单位批准申办单位经营此项电信业务的批准文件。[9]
(一)正常年检阶段:各企业须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送年检材料,我局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和检查。
(二)IDC牌照年审整改阶段:2012年4月1日-4月20日,未在3月31日前提交年检材料或者已经提交年检材料但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将其列入年检整改范围,并通知相关企业。
我局将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主体资格、经营行为、服务质量、执行国家和电信 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等情况,重点审查业务是否真正开通,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变更等是否按流程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增值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业务种类”,是否存在违反电信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