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林地每年2月份和10月份各进行1次除草、松土,于竹株周围翻垦约2平方米,深度5-10厘米。第1年施腐熟粪肥9000千克/公顷,复合肥300千克,第2年施腐熟粪肥15000千克/公顷,复合肥500千克/公顷。竹林郁闭后,每年2-3月清除杂草灌木1次,结合培土,于竹蔸外围50厘米处开环状沟,施草木灰4500千克/公顷,腐熟粪肥3750千克/公顷。投产竹林每年3~9月要进行追肥1~2次,每次散施复合肥750千克/公顷。
采伐造林后第4年开始采伐,每年采伐1次,于10月至翌年2月进行。选择3年生及以上的竹子择伐,砍口要贴近地面,砍破竹蔸,促进竹蔸腐烂。保留1-2年生和部分3年生的竹株继续生长,维持丛与丛之间一定的距离。采伐原则为砍弱留强、砍密留疏、砍老留幼、砍小留大。对未到采伐年龄的病虫竹、风倒竹应及时砍伐。采伐后林地各龄级竹子株数百分比分别为:1年生占40%、2年生占40%、3年生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