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与国际标准IS0 2336-1:19964钢锯条第l部分:手用锯条尺寸》(英文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 l4764--19934手用钢锯条》。
本标准与GB/T l4764-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1993年版的第3章,本版的第3章);
--增加了合金工具钢产品和产品代号M、双金属复合钢的产品代号Bi(本版的5.2);
--增加了挠性型钢锯条的弯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版的6.5.2和7.5.2);
--删去了"产品分级"(1993版的第8章);
--修改了"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的要求(1993版的第9章,本版的第9章);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