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1)建标协字第45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1年第二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批准发布协会标准《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编号为CECS 196:2006,推荐给工程建设、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CECS/TC 23)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负责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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