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室内检测检测标准

2018/06/1951 作者:佚名
导读: 检测质量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2年11月19日联合发布了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公共场所的室内环境卫生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涉及到《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图书馆

检测质量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2年11月19日联合发布了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公共场所的室内环境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涉及到《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69-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 9671-1996),《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 9672-1996),《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 9673-1996)等诸多场所的卫生标准,涉及室内环境的各个方面。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室内检测污染物2001年12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GB 18580~18588-2001及GB 6566-2001等10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GB 18580~18588-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些标准或规范的颁布对控制室内空气污染,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2001年11月26日建设部颁布了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分别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在建筑和装修材料的选择、工程勘查设计、工程施工中有害物质的限量值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提出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两种室内空气质量控制标准的区别:

标准名称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01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卫生部

国家环境环保总局

发布实施

日期

2001-11-26发布

2002-1-1实施

2002-11-19发布

2003-3-1实施

标准性质

强制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他室内环境可参照本

标准执行

检测污染物

甲醛、氨、苯、总挥发性有机物和氡等5种物质

温度、湿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氡等19种物质

常规检测项

甲醛、苯、氨、TVOC

甲醛、苯、甲苯、二甲苯、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采样时间

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

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

采样条件

民用建筑,1h后开始采样;测氡要求关闭门窗24h后开始采样;

自然通风后,关闭门窗12

小时后开始采样

布点要求

50m设1

50~100m设2

100m设3~5

50m2设1~3个,50~100 m2设3~5个, 100 m2至少设5个

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7.5.3 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应符合表7.5.3的规定。

表7.5.3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

污染物名称 活度、浓度限值

氡 ≤200(Bq/m3)

游离甲醛≤0.08(mg/m3)

苯 ≤0.09(mg/m3)

氨 ≤0.2(mg/m3)

TVOC ≤0.5(mg/m3)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