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期施工,第一期在1969年11月至1971年间,建设37.5米滚水坝、5孔泄洪闸、左右两岸堤围15公里,开挖两岸内排沟长14.2公里、两条自流灌溉干渠长13公里及其配套部分涵闸;第二期于1975~1976年间,建设6孔(右岸侧)泄洪闸、120型水轮泵涡室5个、安装水轮泵3台及1台发电机、建提灌输水渠高架渡槽一座(长1000米、高11米、过流量1立方米/秒),利用水轮泵提水补水东郊。因水轮泵质量差,常损坏,后期改为水电站。
两期共建11孔泄水闸,前5孔每孔净宽5米,闸底标高~1.0米,闸墩宽1.5 米,高5.1米;后建6孔每孔净宽7.5米,闸底标高~1.5米,高5.6米。都采用底流消能。11孔泄洪闸均为钢筋混凝土弧形门,手电两用卷扬机控制,但后建的6孔为一机开二门。左岸建有溢流堰与闸室连续,堰顶高程2.2米,坝高3.2米。水电站和自流灌区取水口都设于左岸端。
闸坝多年运行损坏较严重,至2000年,11号闸孔出口右岸导水墙末端,冲坑深3米,基础悬脚,墙体二处断裂,有倒塌之危;2、3号闸孔出口齿墙与河床接壤处冲坑深4米,长10米;4、5号闸孔出口至大墩靠齿墙处淘空深3.2米,长2.5米,齿墙及底板断裂,5号闸孔,闸前进口中间处有一孔洞,尺寸0.5×0.2米,深1.2米;5、6号闸孔交界之大墩与底板交接处裂缝明显,长度2.5米,宽3米;滚水坝未设前坦,坝体多处漏水,后坦浆砌石体有不同程度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