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叉车电子秤使用的计量单位应是克(g)、千克(kg)吨(t)。该叉车电子秤的准确度等级按生产企业的声明应达到Y(b)级秤的要求。叉车电子秤的铭牌、面版或表头等明显部位应标注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其标志、编号和说明必须清晰可辨,牢固可靠。该叉车电子秤不允许使用者自行调整。
6.1 样机的包装、外观、铭牌、标志检查;
6.1.1 检查该样机的各种装置,确认其均与申请者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相符;
6.1.2 铭牌上应标志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出厂编号、最大称量、最小称量、分度值、准确度等级等级符号等;
6.1.3 按产品说明书的操作要求检查各个数字键、功能键及其组合应用的可靠性;
6.2 样机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的技术指标;
6.2.1 最大称量(Max):Max=35.0t;
6.2.2 分度值:e=50kg;
6.2.3 准确度等级:Y(b)级;
6.2.4 工作电源:(10V~30V)V DC;
6.2.4 装载量分辨率10kg、20kg、50kg、100kg、200kg、500kg;
6..6 传感器工作温度:-20度~ 80度;
6.2.7 工作温度范围:-20度~ 5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