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产品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等级标志。
8.1.2包装袋上应标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制造厂名、防水标记?8.1.3产品标记、标号、生产日期可用说明书或标签形式提供。
8.2包装: 8.2.1产品必须采用编织袋、麻袋包装,包装袋容积为0.1m3。有特殊要求可采用其他包装形式。 8.2.2包装袋不允许扎口,必须用针缝。尺可能采用机械缝包。
8.3运输:运输中应防水、离散漏,严禁踩踏。
8.4贮存:产品应按标号、等级在室内堆放,堆放场地应平整、干燥。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归口。本标准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瞿镇华、黄亦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