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面塑性发展系数:构件截面部分进入塑性阶段后的截面模量与弹性阶段截面模量的比值。
塑性发展系数随跨度的增大而减小,随界面的高度增大而减小。截面塑性发展系数与荷载的分布形式、框架柱的抗弯刚度等因素有关。当结构跨度较小时,我国规范对截面塑性发展系数的取值偏小,在实际工程中,当结构跨度较小时,可考虑适当提高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就H型钢而言,我国规范中塑性发展系数为1.05,而国外规范有的已经加大到1.08,甚至加大到1.15)。
关于截面塑性发展系数,是考虑利用钢材的塑性变性能力,假定塑性区在截面高度的1/8--l/4范围内发展而导出的结果。但是,钢结构设计规范规定:对需要计算疲劳的构件,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宜取为1;对实腹式构件的自由外伸板件宽厚比介于13和15之间时,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应取为1.0(自由外伸板件宽厚比超过15 时,不仅不能考虑截面塑性发展,还应有必要的承载力折减)。